前言
預防接種為公共衛生領域中預防傳染病擴散、降低重症率與死亡率最關鍵且具成本效益的措施。台灣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推行公費疫苗政策多年,針對不同年齡層、特殊健康狀況及高風險族群提供完善的疫苗保護網。從新生兒出生後的常規疫苗,到成人與高齡族群的季節性流感及肺炎鏈球菌疫苗,國家防疫政策持續因應國際最新醫學實證進行滾動式調整。系統性釐清公費疫苗的涵蓋項目、適用對象及接種時程,有助於社會大眾建立正確的預防醫學觀念,進而提升個人與群體的免疫防護力。
嬰幼兒與兒童公費預防接種項目及時程規範
兒童期為免疫系統建立與發育的重要階段,衛生福利部針對嬰幼兒規劃了嚴謹且系統化的常規預防接種時程。幼兒自出生起即需依序完成各項疫苗施打,以抵禦多種威脅嬰幼兒生命的傳染性疾病。
常規幼兒疫苗涵蓋種類
目前台灣針對12歲以下嬰幼兒與兒童提供的公費常規疫苗種類相當多元,主要涵蓋以下項目:
- B型肝炎疫苗(Hepatitis B):預防B型肝炎病毒感染所致之急性與慢性肝炎、肝硬化及肝癌。新生兒於出生24小時內施打第1劑,滿1個月與6個月時分別完成第2、3劑。
- 卡介苗(BCG):用於預防結核病(特別是結核性腦膜炎與嚴重播散性結核病)。建議接種時程為出生滿5至8個月。
- 白喉破傷風非細胞性百日咳、b型嗜血桿菌及不活化小兒麻痺五合一疫苗(DTaP-Hib-IPV):一次預防五種嚴重傳染病,分別於出生滿2個月、4個月、6個月及1歲6個月各接種1劑,共計4劑。
- 13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預防肺炎鏈球菌引起的侵襲性疾病(如肺炎、腦膜炎、菌血症)。幼兒於滿2個月、4個月及12至15個月時分別完成3劑接種。
- 水痘疫苗(Varicella):預防水痘病毒感染,於幼兒滿12個月時提供1劑公費接種。
- 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MMR):預防麻疹、腮腺炎與德國麻疹,幼兒於滿12個月接種第1劑,滿5歲至入小學前接種第2劑。
- A型肝炎疫苗(Hepatitis A):適用於106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幼兒,滿12至15個月接種第1劑,間隔至少6個月後接種第2劑。
- 日本腦炎疫苗(Japanese Encephalitis):採用活性減毒疫苗,滿15個月接種第1劑,隔年(間隔12個月)接種第2劑。
- 白喉破傷風非細胞性百日咳及不活化小兒麻痺混合疫苗(DTaP-IPV / Tdap-IPV):作為幼兒入學前(滿5歲至入小學前)之追加強化劑次。
- 季節性流感疫苗(Influenza):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每年接種。若未滿9歲且為首次接種,需間隔4週施打2劑。
兒童公費疫苗接種時程對照
為使接種時程更加直觀,下表整理了嬰幼兒自出生至入學前的常規公費疫苗項目與時程:
| 適合接種年齡 | 疫苗項目 | 劑次與備註 |
|---|---|---|
| 出生24小時內 | B型肝炎疫苗 | 第1劑(高風險母因者需加打HBIG) |
| 出生滿1個月 | B型肝炎疫苗 | 第2劑 |
| 出生滿2個月 | 五合一疫苗(DTaP-Hib-IPV)、1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 | 第1劑 |
| 出生滿4個月 | 五合一疫苗(DTaP-Hib-IPV)、1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 | 第2劑 |
| 出生滿6個月 | 五合一疫苗(DTaP-Hib-IPV)、B型肝炎疫苗、季節性流感疫苗 | 五合一第3劑、B肝第3劑、流感疫苗初次需2劑 |
| 出生滿5-8個月 | 卡介苗(BCG) | 1劑 |
| 出生滿12個月 | 水痘疫苗、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MMR) | 第1劑 |
| 出生滿12-15個月 | 1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A型肝炎疫苗 | PCV13第3劑(追加劑)、A肝第1劑 |
| 出生滿15個月 | 日本腦炎疫苗(活性減毒) | 第1劑 |
| 出生滿1歲6個月 | 五合一疫苗(DTaP-Hib-IPV) | 第4劑(追加劑) |
| 出生滿1歲9個月 | A型肝炎疫苗 | 第2劑(與第1劑間隔至少6個月) |
| 出生滿2歲3個月 | 日本腦炎疫苗(活性減毒) | 第2劑(與第1劑間隔12個月) |
| 滿5歲至入小學前 | MMR疫苗、四合一疫苗(DTaP-IPV/Tdap-IPV) | MMR第2劑、四合一追加1劑 |
成人與中高齡族群公費疫苗補助範疇
隨年齡增長,人體免疫功能逐漸衰退,加上慢性疾病盛行率上升,成人與長者同樣面臨高風險傳染病的威脅。政府針對特定年齡層、特殊健康狀況及高風險職業,提供多項成人公費疫苗補助。
季節性流感與肺炎鏈球菌疫苗重點
成人公費預防接種中,以流感疫苗與肺炎鏈球菌疫苗最具代表性,施打規範與新制政策如下:
季節性流感疫苗實施計畫
流感疫苗採分階段開打機制,保護高風險及高傳播族群:
- 第一階段(10月1日起):
- 65歲以上長者及55歲以上原住民。
- 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 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孕婦、6個月內嬰兒之雙親或實際扶養者。
- 幼兒園、托育機構工作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 具有潛在疾病者(包括19-64歲高風險慢性病人、BMI大於等於30者、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患者)。
- 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
醫事、衛生防疫、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人員。
-
第二階段(11月2日起):
- 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之成人。
針對安養與長照機構之65歲以上長輩,政府特別導入免疫加強型流感疫苗(含佐劑疫苗或高劑量疫苗),藉由特殊佐劑或提升4倍抗原劑量,強化高齡機構住民的免疫反應與保護時效。
成人肺炎鏈球菌疫苗升級政策
為提供更全面且簡化的防護,成人肺炎鏈球菌疫苗實施單劑型新型疫苗(20價 PCV20 或 21價 PCV21)升級政策,取代過往13價與23價兩劑組合。
- 公費對象:65歲以上長者、55至64歲原住民、19至64歲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IPD)高風險對象(如脾臟功能缺損、免疫功能不全、洗腎或器官移植患者等)。
- 施打機制:符合資格者僅需接種1劑新型結合型疫苗,即可獲得完整免疫保護,大幅降低重症與死亡風險。
成人公費疫苗適用對象一覽
除了流感與肺炎鏈球菌疫苗外,成人階段尚有多項特定條件之公費疫苗補助,整理如下表:
| 疫苗名稱 | 公費適用對象與條件 | 接種劑次與建議 |
|---|---|---|
| 季節性流感疫苗 | 65歲以上長者、高風險慢性病患、孕婦、嬰幼兒父母、醫事人員、50-64歲成人等 | 每年1劑(10月或11月開打) |
| 新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20/PCV21) | 65歲以上長者、55-64歲原住民、19-64歲IPD高風險族群 | 1劑即可完成保護 |
| COVID-19疫苗 | 滿6個月以上民眾(分階段以高風險族群、長者及幼兒為優先) | 依衛生福利部最新變異株建議定期接種 |
| 育齡婦女MMR疫苗 | 育齡婦女(經檢測不具麻疹或德國麻疹抗體者) | 補助1-2劑,提升懷孕期間防護 |
| 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 | 高傳染性B型肝炎表面抗原及e抗原雙陽性母親所生之新生兒 | 出生24小時內接種1劑 |
| A型肝炎疫苗 | 流行地區旅遊工作者、慢性肝病患者、特定職業高風險群(常規幼兒外之特殊補打) | 補打者需自費或依專案辦理,常規2劑 |
公費疫苗政策革新趨勢與接種保障機制
台灣公費預防接種政策推行多年,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持續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引及國際最新臨床實證,推進多項變革與配套措施。
疫苗升級與基層醫療配套
- 成人肺鏈疫苗單劑化:過往接種PCV13與PPV23需間隔1年,新型20價或21價疫苗只需接種1劑即可提供足夠涵蓋範圍,簡化醫療院所作業並提升民眾施打意願。
- 長照機構加強型流感疫苗:高齡及失能機構住民免疫系統較弱,導入含佐劑與高劑量流感疫苗,能顯著降低群聚感染及重症住院率。
- 調升疫苗接種處置費:為肯定基層醫療院所在預防接種評估與服務上的投入,行政院覈定調升合約院所接種處置費,6歲以下幼兒調升至每劑200元,一般民眾調升至每劑150元,以維持高品質的接種服務環境。
- 未來規劃納入輪狀病毒疫苗:輪狀病毒為造成嬰幼兒嚴重病毒性腸胃炎與脫水住院的主要病因,相關單位已研擬將兒童輪狀病毒疫苗納入常規公費項目,進一步完善幼兒防護體系。
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
為保障民眾接種疫苗之權益,台灣建立有完善的預防接種受害救濟機制。凡民眾接種領有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證或專案覈准進口、並經檢驗合格之公費或自費疫苗,若於接種後發生疑似嚴重不良反應、疾病、身心障礙或死亡等情事,均可獲得制度性保障。
受害救濟申請程序規範如下:
- 申請期限:於知道有疑似不良反應情事之2年內,或受害情事發生後5年內提出。
- 受理單位:向接種地衛生局或衛生所提出申請。
- 必備文件: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申請書、受害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預防接種證明影本(如兒童健康手冊或接種紀錄卡),以及相關醫療診斷證明書或就醫病歷等佐證資料。
常見問題
Q1:接種公費流感疫苗或肺炎鏈球菌疫苗時,應攜帶哪些證件?
前往合約醫療院所接種公費疫苗時,需攜帶國民健保卡及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戶口名簿或居留證)。此外,特定身分對象需提示額外證明:
・孕婦:需攜帶孕婦健康手冊或醫師診斷證明。
・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需攜帶嬰兒出生證明或完成新生兒登記之戶口名簿。
・高風險慢性病或罕病重大傷病患者:需攜帶相關診斷證明或重大傷病紙卡。
・幼兒與學生:幼兒需攜帶兒童健康手冊;學生於校園設站集中接種,若補打需持學校開立之補接種通知單。
Q2:對雞蛋過敏的對象是否可以安全接種公費流感疫苗?
可以。雖然大部分傳統流感疫苗係利用雞胚胎蛋培養製作,但隨著疫苗精煉與製程技術進步,疫苗中所殘留的雞蛋蛋白含量極微。國際醫學研究與衛生福利部專家建議指出,雞蛋過敏者接種雞胚蛋培養之流感疫苗並不會增加嚴重過敏反應的發生率,因此有雞蛋過敏史者可安心按照一般流程評估與接種。
Q3:肺炎鏈球菌疫苗新制上路後,若過去已接種過舊型疫苗應如何銜接?
新型20價或21價單劑型肺炎鏈球菌疫苗實施後,銜接機制主要依據過去接種史而定:
・從未接種過任何肺炎鏈球菌疫苗者:直接接種1劑新型疫苗即可。
・過去僅接種過23價多醣體疫苗(PPV23)者:間隔滿1年後,可補接種1劑新型疫苗。
・過去僅接種過13價結合型疫苗(PCV13)者:間隔滿1年後(高風險對象間隔至少8週),可補接種1劑新型疫苗。
・過去已完整接種過PCV13與PPV23兩劑者:滿65歲且與前一劑間隔滿5年後,可再諮詢醫師評估補接種1劑。
Q4:流感疫苗與COVID-19疫苗是否可以同時在同一天接種?
可以。公費流感疫苗與COVID-19疫苗均屬不活化疫苗,實證研究顯示兩者同時接種並不影響各自的疫苗有效性或增加不良反應發生率。為提升接種便利性並獲得雙重保護,臨床實務上建議可同時接種於不同部位(例如左臂施打流感疫苗、右臂施打COVID-19疫苗)。
Q5:若接種疫苗後出現疑似嚴重不良反應,申請受害救濟的程序為何?
若於接種疫苗後出現嚴重不適或疑似不良反應,民眾可備妥健保卡、預防接種證明(如接種黃卡)、診斷證明書及相關病歷資料,向接種地之縣市衛生局提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申請。案件將送交衛生福利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VICA)進行專業臨床與醫學審查,經判定與疫苗接種具有因果關係或無法排除者,將依相關給付標準核發救濟金。
總結
預防接種為維護個人健康與打造群體免疫防線最堅實的基石。台灣公費疫苗體系涵蓋了嬰幼兒常規疫苗、高齡長者防護網,以及針對特定高風險群體的專案計畫。透過持續引進新型單劑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針對機構長者導入免疫加強型流感疫苗,以及優化基層診所接種配套,國家公共衛生政策展現了因應醫學發展與社會需求的適應力。瞭解各項公費疫苗的適用條件與接種時程,落實按時接種,不僅能有效降低重大傳染病的感染與重症風險,更能為整體社會構建起全面且可持續的健康防禦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