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人口結構高齡化以及長期照護需求的增加,許多家庭在面臨長輩或病患身體機能退化時,常需要尋求外部人力資源協助。在長期照護與外籍家庭看護工的申請體系中,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長期扮演著衡量受照顧者失能狀況的關鍵基準。
然而,隨著法規政策的修訂與多元免評機制的推動,申請照護資源的判定方式已經有了重大轉變。瞭解什麼人可以申請巴氏量表、量表如何評分、適用對象為何,以及在何種情境下可以直接免除評估,成為照護家庭與相關人員必須釐清的核心知識。
什麼是巴氏量表?量表核心架構與十大評估指標
巴氏量表在醫學與照護領域的正式名稱為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簡稱 ADLs),最早於1965年提出,現今廣泛作為臨床評估日常生活功能獨立程度的標準化工具。該評估聚焦於個人在生活起居上的自我照護能力與身體移動能力,總分為100分,由醫師與醫事人員在臨床門診或實地訪查時進行判定。
評估內容涵蓋兩大面向共10項指標:
| 評估面向 | 評估指標 | 評分標準與說明 |
|---|---|---|
| 自我照顧能力 | 1. 進食 | 10分:可自行使用餐具獨立進食 5分:需協助切菜、盛裝或在部分協助下完成 0分:完全依賴他人餵食或管灌 |
| 2. 洗澡 | 5分:可獨立完成盆浴或淋浴 0分:需他人協助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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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個人梳洗 | 5分:能獨立完成洗臉、刷牙、梳頭及刮鬍子等基本儀容整理 0分:需他人協助或完全依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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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穿脫衣物 | 10分:能自行穿脫衣物、鞋襪,並能扣鈕扣或繫鞋帶 5分:需他人協助,但可自行完成一半以上步驟 0分:完全依賴他人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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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排便控制 | 10分:排便正常不失禁,便祕時可自行使用甘油球或栓劑 5分:偶爾失禁(每週不超過1次)或使用栓劑時需他人協助 0分:完全失禁或昏迷,完全依賴他人處理與穿包尿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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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排尿控制 | 10分:日夜皆不失禁,或脊髓損傷等患者能自行獨立處理導尿系統 5分:偶發性失禁(每週或每24小時不超過1次)、尿急難忍或需輔助物 0分:失禁、完全依賴他人導尿或全天包尿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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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如廁 | 10分:能自行上下馬桶、整理衣物並擦拭乾淨 5分:需旁人攙扶維持平衡、整理衣褲或取用衛生紙 0分:完全依賴他人或使用便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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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動能力 | 8. 床椅移位 | 15分:可獨立從床上坐起並移位至椅子或輪椅,不需任何協助 10分:需要些微外力攙扶以維持平衡或口頭指導 5分:可自行坐起,但移位至椅子需他人大力協助 0分:完全癱軟或臥床,無法自行坐起與移位 |
| 9. 平地走動 | 15分:不需他人協助即可自行走動45公尺以上(可使用柺杖或助行器) 10分:需他人稍微扶持或口頭引導方能走動45公尺 5分:無法行走,但能獨立操作輪椅前進45公尺以上 0分:完全無法行走且無法操作輪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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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上下樓梯 | 10分:可自行上下樓梯(允許攙扶扶手或使用手杖) 5分:需要他人給予協助、扶持或在旁監督 0分:完全無法上下樓梯 |
巴氏量表的評估總分級距與臨床代表意義如下:
- 0至20分(完全依賴):日常生活起居完全喪失自理能力,需要全天候照護。若評定為0分,在申請外籍看護時可依法申請配置2名外籍家庭看護工。
- 21至60分(嚴重依賴):日常生活中絕大多數關鍵行為皆需高度協助,為申請各類照護補助與外籍看護的主要區間。
- 61至90分(中度依賴):具備部分生活自理能力,但部分項目存在失能,多適用於政府長照服務。
- 91至99分(輕度依賴):多數機能健全,僅有少數特定動作受限。
- 100分(完全獨立):生活各項機能皆能自行掌控,無需他人介入照料。
什麼人可以申請巴氏量表?資格條件與主要用途
巴氏量表並非全民常態性健檢項目,其主要適用於身體機能因疾病、高齡、外傷或退化導致生活自理發生困難的族群。具體而言,符合評估需求並可提出申請的對象與情境包括以下三大類別:
1. 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失能者
未符合政府最新公佈之免評資格之被照顧者,若欲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必須依年齡及失能程度接受巴氏量表評估。法定門檻如下:
- 未滿80歲者:經醫師評估巴氏量表總分在35分以下(含全日照護需求者);若分數高於35分,則需由醫師在診斷證明中明確詳述受照顧者需全日照護的事實原因。
- 年滿80歲至未滿85歲者:巴氏量表評估總分在60分以下,認定為具有嚴重依賴照護需求。
- 年滿85歲以上者:巴氏量表總分落在1至99分之間,且量表中有任一評估項目呈現失能(即該項目得分為0分)。
2. 申請政府長期照顧服務與保險理賠者
- 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照管專員在判定長照需要等級與失能程度時,會將巴氏量表評估作為核心參考指標。當評估項目中出現功能障礙時,即可進一步覈定日間照顧、居家服務、喘息服務、交通接送與輔具補助。
- 全民健保居家醫療與護理服務:病患若巴氏量表評估低於60分,顯示日常行動與就醫顯著困難,符合健保署推動之整合性到宅醫療收案標準,可由特約醫護團隊定期到宅診療與護理。
- 商業長照險理賠判定:民間商業長照保險在審核生理功能障礙時,普遍要求被保險人於進食、移位、如廁、沐浴、更衣、平地走動等日常行為中,至少有3項符合0至5分的顯著障礙指標。
3. 神經退化與術後復健進程追蹤者
患有巴金森氏症、腦中風、脊髓損傷、嚴重關節退化或重大外傷手術之患者,醫療團隊通常會定期施測巴氏量表,以此客觀追蹤治療療效、復健恢復速度或退化速率,進而調整醫療復健計畫。
免經巴氏量表評估的適用對象
為簡化行政程序並體恤高齡與重症家庭奔波醫院的負擔,政府依據修正後之《就業服務法》第46條規定,正式推行多元免評新制。符合以下法定條件者,得免除醫療機構專業評估,不需檢附巴氏量表即可直接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
- 年滿80歲以上長者:不論其身體是否具備自理能力或失能等級,憑身分證明文件即可提出申請。
- 年齡滿70歲至79歲之癌症病患:經合格專科醫師診斷開立癌症第二期(含)以上之診斷證明書。
- 長期照顧服務持續使用者:已由政府長照中心評定失能等級(CMS第2級以上),且連續使用居家照顧服務、日間照顧服務或家庭託顧服務達6個月以上,並檢附相關繳費證明者。
- 失智症患者:經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臨床評估,失智評估量表(CDR)達1分(輕度失智)以上者。
- 特定身心障礙者:領有特定身心障礙證明,類別符合重度或極重度等級,包括失智症、平衡機能障礙、智能障礙、自閉症、植物人、染色體異常、先天代謝異常、精神病,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特定障礙項目(如呼吸器官功能重度喪失、吞嚥機能中度以上喪失等)。
- 不分年齡之末期癌症患者:經醫療機構診斷為癌症第四期(含)以上之病患。
- 過去1年內曾聘僱外籍看護者:被照顧者在過去1年內曾合法受家庭看護工或中階家庭看護工照護者。
巴氏量表申請與開立流程步驟
對於仍需透過醫療評估開立巴氏量表的家庭,法定程序包含以下4個步驟:
步驟1:確認申請資格與準備文件
申請外籍看護之法定申請人資格限定為被照顧者本人、其配偶、直系血親(如父母、子女、祖孫)、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如兄弟姊妹、叔伯姑舅)、繼父母或繼子女。若在台無親屬,方可由本人自行申辦。
應備齊之證明文件包含:
- 被照顧者之國民身分證正本、健保卡正本。
- 被照顧者最近3個月內拍攝之2吋白底彩色脫帽照片2張(不得與身分證相同)。
- 申請人家屬之身分證正本與印章。
-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用以佐證親屬關係)。
- 過往之就診紀錄、重大傷病卡或身心障礙證明(若有)。
步驟2:前往指定醫療院所掛號
巴氏量表開立必須至衛生福利部公告指定之評估醫療機構進行。一般建議掛號與患者原先病況相關之專科門診,例如:復健科、神經內科、家醫科、神經外科或高齡醫學科。評估過程中,須由至少2名專業醫事人員共同簽署(必須包含1名具資格之專科醫師,以及1名醫事人員或醫療社工師),始具法律效力。醫院評估相關費用約落在新台幣500元至2,000元不等。
步驟3:無法出門者的到宅評估申請
若受評估者長期臥床且移動困難,家屬可向各縣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撥打1966長照專線申請到宅評估服務。
- 適用對象:全癱無法自行下床者、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者、植物人狀態者、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者,或檢具病歷證明確實無法搭車出門者。
- 收費標準:醫事人員出診費每人約800至1,440元(通常需2位人員出診)、診斷證明書費約500至1,000元,另計計程車來回車資,整體費用約在3,000至4,000元左右。
步驟4:長照中心審查與勞動部傳遞
醫療機構在完成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與巴氏量表填寫後,會將正本交由家屬保存,並由院方主動將副本及僱主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基本資料傳遞單遞交至當地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長照中心會先依法啟動國內照顧服務員推介程序,若國內人力無法媒合成功,資料將轉送勞動部辦理招募許可函核發作業。
巴氏量表常見問題
Q1:巴氏量表評估結果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巴氏量表開立後的法定有效期限為1年。但需要特別注意作業時效:醫院將資料傳送至縣市長照管理中心後,長照中心進行國內推介程序;一旦確認無法媒合本國看護,申請人必須在推介日起算60天內,向勞動部正式遞件申請外籍看護之招募許可函,若超過60天未辦理,該次推介程序將失效,屆時需重新辦理申請程序。
Q2:長輩身體明明很好,可以主動要求醫師開立巴氏量表嗎?
巴氏量表是醫療專業評估工具,醫師必須恪守醫療法規與職業倫理,根據被評估者當下的真實生理功能與活動障礙進行客觀打分。若被評估者並無實質失能、失智或慢性活動功能受損,醫師無法開立不實之失能診斷,亦不可應家屬要求隨意修改分數。
Q3:如果長輩意識清楚且還能走動,是否就無法通過巴氏量表評估?
不一定。巴氏量表共有10個分項,包含移位、步行、樓梯攀爬、穿衣、如廁、排泄控制與進食。有些長輩雖然尚具備短距離移動能力,但在大小便控制失禁、更衣困難、無法自行沐浴等面向存在顯著障礙,整體加總後依然可能落入嚴重依賴區間。此外,若是罹患輕度以上失智症,即便肢體健全,亦可循失智症診斷機制走免評途徑申請。
Q4:若巴氏量表評分結果未達外籍看護申請門檻,家屬該如何尋求照護協助?
若量表分數未達法定聘僱門檻,代表長輩仍保留較高比例的生活自理能力。此時家庭可轉向申請政府長照2.0服務,善用日間照顧中心、居家喘息服務、居家復能照護以及到府居家服務員協助沐浴、備餐等工作。若後續持續使用長照服務滿6個月以上,且失能等級達標,未來亦可依多元免評規定申請外籍看護。
總結
巴氏量表是長期照護體系中客觀量化個案自理能力的標準工具,過去曾是申請外籍看護的必備要件。現行法規已納入年齡(如80歲以上長者)、疾病分期(如癌症二期以上)及長照服務使用紀錄等多元免評機制,大幅減輕了許多家庭往返奔波醫院的壓力。對於未符合免評資格但確有照護需求的失能家庭,清楚掌握量表各項指標、備妥申請文件並遵循法定評估流程,依然是順利取得長期照護資源的重要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