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疫情期間可以申請哪些補助:個人與企業紓困金彙整

全球面對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公眾衛生事件的衝擊,各國政府相繼推出多項紓困與振興措施,以減緩疫情對經濟、就業及民生所造成的影響。從中央層級的特別預算規劃、地方政府的加碼救助,到國際間針對特定地區發放的紓困補貼,各項政策涵蓋現金發放、貸款展延、減稅降費及就業支援等多個維度。整理相關制度規範,有助於系統化瞭解各類補助的適用條件、發放標準與申請規範。

個人與弱勢家庭專案生活津貼

針對受疫情影響導致經濟生活陷困之個人與家庭,社會福利體系提供了多層次的現金補助機制,以保障基本生活安全網。

弱勢族群關懷加發補助

為加強照顧弱勢官能團體,政府於疫情期間針對既有領有政府生活補助或津貼者,規劃加發生活補助計畫。符合資格之對象於補助期間內,每人每月可獲得 1,500 元之加發生活補助,採一次性撥付(發放 3 個月,總計 4,500 元)。

主要涵蓋對象包括:

  •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領取人。
  •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領取人。
  • 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領取人。
  • 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與低收入戶就學生活補助領取人。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含孫子女)生活津貼或教育補助領取人。
  • 經政府列冊且未領取上述補助之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

此項補助採取簡政便民原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直接檢核資料庫資格,審核通過後主動匯入受領人金融帳戶,免除民眾臨櫃申請之繁瑣程序;若無金融帳戶者,則以匯票寄送至戶籍地址。

急難紓困與自營作業者薪資補貼

針對因疫情停業或收入銳減,但未投保勞工保險之基層勞工與無一定僱主者,衛生福利部與勞動部分別提供急難紓困與薪資補貼:

  • 急難紓困金:針對全家總收入受疫情影響陷困者,發給 10,000 元至 30,000 元之一次性急難救助金。
  • 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僱主之勞工生活補貼
  • 勞保投保薪資在 24,000 元(含)以下者,發給補助金 30,000 元。
  • 勞保投保薪資超過 24,000 元者,發給補助金 10,000 元。

產業特定從業人員與農漁民專案

部分受疫情直接衝擊之特定行業,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發放專案薪資補貼:

  • 觀光與交通從業人員:導遊、領隊、國旅領團人員、計程車及遊覽車司機,提供一次性薪資補貼 30,000 元(以每月 10,000 元計算,共 3 個月)。
  • 農漁民生活補貼:符合資格之農民與漁民發給 10,000 元補助金。若為甲級漁工且參與職業工會,投保薪資在 24,000 元以下者,發給 30,000 元;投保薪資超過 24,000 元者,則發給 10,000 元。

防疫補償金與隔離照顧津貼

依據傳染病防治相關法規,因配合防疫政策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在隔離或檢疫期間未領取薪資或未違反防疫規定之情況下,每人每日可申請 1,000 元之防疫補償金。

此外,若家屬為了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如未滿 12 歲兒童、失能等級第 2 至 8 級者、持有證明之失智者,或就讀高中職/五專前 3 年之身心障礙者)而請假或無法工作,亦得申請每日 1,000 元之照顧者防疫補償金。此項補償金可在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日之次日起 2 年內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請。

補助項目 適用對象 補助金額/額度 申請方式
弱勢加發生活補助 低收、中低收、身障、弱勢兒少等 每人每月 1,500 元(一次發放 4,500 元) 政府自動檢核匯款,免申請
急難紓困金 經濟陷困、無投保相關社會保險者 10,000 元 至 30,000 元 線上申辦或郵寄申請
自營作業者補貼 職業工會投保勞工、自營商 10,000 元 或 30,000 元 勞保局 e 化服務系統系統登錄或自動續發
觀光交通從業補貼 導遊、領隊、計程車與遊覽車司機 一次性補貼 30,000 元 主管機關專案審核撥款
農漁民生活補貼 符合條件之農民、甲級漁工 10,000 元 至 30,000 元 系統比對後直撥帳戶或線上申辦
防疫補償金 受隔離/檢疫者及其生活照護者 每人每日 1,000 元 結束隔離次日起 2 年內線上或臨櫃申辦

地方政府加碼紓困機制

除中央部會之統一規定外,地方政府亦針對轄內市民性質與產業特性,提供補充性救助方案。

台北市紓困專案

台北市政府延續與加碼市民救援措施,內容包含:

  • 市民急難救助:設籍台北市之市民因疫情導致生活陷困者,發給 3,000 元至 6,000 元救助金。
  • 防疫住宿補助:居家隔離或檢疫者及其同住親友,入住北市防疫旅館或合法旅館,最高補助 14 日,金額為 7,000 元。
  • 專責旅館人員體卹金:收治快篩陽性或確診個案之加強版防疫專責旅館工作人員,每日額外補貼 2,000 元,最高 14 日發給 28,000 元。

新北市紓困專案

新北市政府推動包含急難救助與勞工支援之多項權宜措施:

  • 急難慰助金:全家總收入每人每月低於 39,000 元,且全家人口存款、投資等資產每人每年未超過 200,000 元者,每戶提供 10,000 元救助金(不可與衛福部急難紓困重複申領)。
  • 失業勞工扶助:提供法律訴訟與生活補助,若失業勞工育有子女,額外加給子女就學扶助金,最高可達 11,800 元。

勞工就業支援與金融貸款專案

為穩定就業市場並解決短期資金週轉需求,政府協調金融機構與勞動主管機關推出資金融通與轉業訓練計畫。

勞工紓困貸款專案

由政府協調金融機構提供自有資金,並由信保基金提供 10 成信用保證:

  • 貸款額度:每人最高 100,000 元。
  • 貸款期限:最長 3 年。
  • 利率與優惠:年利率最高 1.845%,並由政府補貼第 1 年之貸款利息。

減班休息與失業勞工扶助

針對因疫情實施減班休息(俗稱無薪假)之企業與勞工,勞動部推動下列支援計畫:

  •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支持勞資協商減少工時之勞工參加職訓,參訓津貼時數提高至每月 120 小時,按基本工資時薪標準發給;事業單位辦理訓練課程補助最高達 350 萬元。
  • 安心就業計畫:補貼減班休息勞工因工時減少所產生的薪資差額,按月發給 50% 差額補貼,最長發給 12 個月。
  • 安心即時上工計畫:由政府部門提供公共性質之計時工作,按基本工資核發工作津貼,每月最高工作 80 小時,最長可執行 6 個月。
  • 失業給付與就業獎勵:非自願離職勞工可申請平均月投保薪資 60% 之失業給付(有扶養眷屬者最高加發 20%),最長領取 6 至 9 個月。僱主若僱用特定失業勞工,可依安穩僱用計畫申請每月 5,000 元至 13,000 元之僱用獎助。

青年就業促進與培訓獎勵

為協助應屆畢業青年順利銜接職場,推出系列專案:

  • 青年就業獎勵計畫:應屆畢業青年於指定期限內就業並穩定就職者,最高發給 30,000 元就業獎勵金。
  • 產業新尖兵計畫:提供重點產業職業訓練課程,補助參訓費用最高 100,000 元,並核發每月最高 9,600 元之學習獎勵金(最高總計 96,000 元)。
  • 青年就業旗艦計畫:鼓勵企業提供做中學之工作崗位訓練,補助企業每人最高 108,000 元。

租稅減免、水電優惠與金融還款展延

除現金直接補助外,降減營運與生活固定支出亦為紓困之重要手段。

稅務延繳與營業稅調減

財政部與地方稽徵機關實施多項稅捐緩繳與調降措施:

  • 延期或分期繳稅: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期繳納稅捐者,得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展延或分期繳納,最長可延期 1 年或分期 3 年(36 期)。
  • 政府補助款免稅:個人與企業自政府領取之各類補貼、津貼與補償金,依規定得免納所得稅。
  • 小規模營業人減稅:查定課徵營業稅之商家,由國稅局依受衝擊程度主動調減營業額與查定稅額,最低可降至零(免繳)。
  • 房屋稅與娛樂稅扣減:飯店停用樓層、企業停業或營業面積縮減者,房屋稅率可由營業用(3%)申請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2%)或住家用稅率課徵;娛樂業者可按未營業天數或未使用設施比例扣減娛樂稅。
  • 車輛牌照稅停徵:車輛申辦停止使用期間,依實際未使用日數免徵使用牌照稅。
  • 防疫隔離假薪資加倍減除:企業於員工請防疫隔離假期間支付之薪資,得按該薪資金額之 200% 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水電費折扣與國有土地租金減收

針對受影響之事業與民生用戶,實施基礎設施費用減免:

  • 水電費減免:依營業額下滑幅度給予不同比例之水費與電費折扣優惠。
  • 國有不動產租金減緩與減收: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租金得申請展延繳納,且國有財產署承租戶之應繳租金(含委託經營與設定地上權之地租)主動打 8 折(減收 2 成)。

個人金融貸款緩繳與降息

中央銀行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協調各金融機構,提供個人債務展延與降息機制:

  • 信用卡與個人貸款展延:信用卡應付帳款得申請緩繳 3 至 6 個月,個人信貸、房貸與車貸之本金或利息得申請展延 3 至 6 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與遲延利息,且不影響個人信用紀錄。
  • 公股銀行降息措施:配合央行降息,公股銀行針對自用住宅貸款 1,000 萬元以內額度額外降息(共降 0.5%);消費性貸款(如信貸、車貸、信用卡)歸戶 1,000 萬元以內額度亦提供利率調降優惠(共降 0.75%)。

跨國與海外個人紓困方案:美國新冠紓困金

除了台灣本土之紓困政策外,部分具有跨國背景、身處海外或於美國具備報稅義務之個人,亦包含在美方推行之聯邦紓困金(Stimulus Checks / Recovery Rebate Credit)制度涵蓋範圍內。

三輪發放標準與資格審查

美國國會陸續通過三輪紓困金發放計畫,針對符合收入條件且未在他人報稅表中被申報為被撫養人(Dependent)之個人進行現金發放:

  1. 第一輪紓困金:個人最高 1,200 美元,合格之兒童受撫養人(17 歲以下)每人額外 500 美元。
  2. 第二輪紓困金:個人最高 600 美元,合格之兒童受撫養人(17 歲以下)每人額外 600 美元。
  3. 第三輪紓困金:個人最高 1,400 美元,任何年齡之合格受撫養人每人均可獲得 1,400 美元。

上述三輪紓困發放均設有收入漸進遞減門檻(Phase-out Limit),具體金額依據報稅身份之調整後總收入(AGI)判定:

報稅身份類型 全額紓困金 AGI 門檻 第一輪最高收入限額 第二輪最高收入限額 第三輪最高收入限額
單身報稅(Single) 0 75,000 美元 99,000 美元 87,000 美元 80,000 美元
已婚聯合報稅(MFJ) 0 150,000 美元 198,000 美元 174,000 美元 160,000 美元
戶主報稅(Head of Household) 0 112,500 美元 136,500 美元 124,500 美元 120,000 美元

納稅人識別碼(ITIN)與報稅流程

針對移民家庭或不具社會安全號碼(SSN)之報稅者,美方發放規則歷經修正放寬:

  • 身分號碼要求:在第三輪發放中,家庭成員只要擁有社會安全號碼(SSN)或領養兒童納稅識別號碼(ATIN),即可獲得對應之紓困份額;即便父母使用個人納稅人識別號碼(ITIN)報稅,其持有 SSN 或 ATIN 之受撫養子女仍具備領取資格。軍人家庭規範則更為寬鬆。
  • 申報與追溯機制:若前兩輪紓困金未實質收到,符合條件者得透過補辦 2020 年聯邦所得稅申報,將未發放金額轉為紓困金退稅抵免(Recovery Rebate Credit)予以退回。
  • ITIN 申請規範:無 SSN 資格者得向美國國稅局(IRS)提交 W-7 表格申請或更新 ITIN。國稅局不收取 ITIN 申請手續費,且使用 ITIN 報稅之資訊受保密法規保護,不會與移民監理機關共享,亦不影響移民身分審核(不納入公共負擔評估)。

常見問題

防疫補償金的申請期限有多長?如果在隔離期間公司照常支付薪資,是否仍可申領?

防疫補償金之申請期限為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日之次日起 2 年內。依據規範,申請補償金之核心要件為隔離或檢疫期間未領取薪資或未支領性質相同之補助。若受僱者在隔離期間由僱主照給薪資,或已領取其他法定同性質津貼,即不符合重複領取資格。

關懷弱勢加發生活補助(每人每月 1,500 元)需要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臨櫃提出申請嗎?

不需要。此項加發生活補助實施自動化比對與發放。地方政府社會局(縣市政府)會直接比對既有列冊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障補助、中低收入老人津貼及弱勢兒少扶助清冊,審核通過後自動匯入指定帳戶。若無帳戶者則以郵政匯票寄達,無需民眾自行送件。

自營作業者與無一定僱主勞工之生活補貼,投保薪資的高低會如何影響發放金額?

該項補貼以職業工會之勞保投保薪資作為分級標準:

Q1:投保薪資在 24,000 元(含)以下 者,一次性發給 30,000 元 生活補貼。

Q2:投保薪資在 24,000 元以上 者,一次性發給 10,000 元 生活補貼。

在美國聯邦紓困金體系中,使用 ITIN(個人納稅人識別號碼)報稅是否會對個人移民身分產生不利影響?

不會。美國國稅局(IRS)受嚴格之稅務資料保密法規約束,不會將納稅人之報稅資料提供給移民執法機關。此外,領取聯邦紓困金與稅務抵免在美國移民法規中,明確不屬於公共負擔(Public Charge)之評估範疇,因此不會對移民身分之申請或調整造成負面影響。

總結

總結整體疫情期間的紓困援助框架,政府與相關機構建構了從緊急生活救助、特定產業薪資補貼、就業與職訓支援,延伸至租稅與金融減負的多層次防衛網。不論是針對邊緣弱勢與基層勞工發放的現金津貼、協助受創企業營運之金融融資與稅務調減,或是跨國體系下對合規納稅人之紓困發放,相關措施的核心目標均在於維持民生底線、減緩產業衝擊,並透過客觀制度化的審核與簡政便民手段,使各類紓困資源能在社會經濟運作受阻時,精準發揮補強與穩定之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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